摘要:导读:“车辆从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交通违法?”假的!各位老铁过年好啊,老泽哥26号刚一上班就发现一条引起大家热议的新闻,那就是各地交管局于近日发布的,有关推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新措施的内容。相信很多老铁在看过报道后心里
“车辆从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交通违法?”假的!
各位老铁过年好啊,老泽哥26号刚一上班就发现一条引起大家热议的新闻,那就是各地交管局于近日发布的,有关推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新措施的内容。
相信很多老铁在看过报道后心里都有一些疑惑,所以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老泽哥相继致电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寻求新措施的正确解读。那么今天也准备了几个大家容易提出的小问题,并进行解答,希望能帮到大家。
答:针对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单一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允许驾驶人在绑定备案(携带材料窗口面签和“交管12123”自助备案两种方式)非本人机动车的业务后进行缴纳罚款及扣分处理,但只能适用于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解读:假设小明的车借给老泽我开,老泽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并被电子摄像头拍下,按规定应该罚款50元,扣2分,那么与小明车绑定备案过的我就可以通过自助处理渠道【全市各交通支、大队和工商银行对外窗口设置的自助执法终端、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工商银行网上(手机)银行】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处理。
答:以前驾驶人只能通过自助处理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仅罚款不扣分的违章记录(无需绑定备案),而现在既保留了原有功能,又新增加了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渠道处理罚款加扣分的违章记录功能(需绑定备案)。
解读:以前处理别人车的仅罚款违章直接交钱就行了,比如老泽开小明的车出现违停被贴条,老泽可以拿着牡丹卡或者去交管12123交钱就行了,而现在这项功能依然存在,但是关于使用这项功能需不需要绑定,北京市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队南区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需要等通知,并且自助处理渠道新增加了处理别人车既罚款又扣分的功能。
就还拿老泽开小明车不系安全带那档子事来说,老泽从自助处理渠道处理违章,就省掉了跑交警支队执法站排队处理的时间,但是该功能要求老泽和小明的车得绑定备案,并且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还得发生在绑定备案之后,所以说这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黄牛卖分的情况的出现。
答:是的,都是将驾驶人与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建立绑定关系。
答:需要填写《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委托书(车主委托绑定授权,手写即可);
二、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个人)的身份证件;
三、被绑定机动车的行驶证;
四、驾驶人的身份证件;
五、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六、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答:如图所示
答:有,一是同一用户同时绑定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二是同一用户累计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所有人不超过5个;三是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的用户不超过3人。
解读:第一句就是老泽最多同时绑定三台别人的车,第二句就是老泽曾经绑定的和现在绑定的车辆的车主数量不超过五人,也就是说老泽如果有一个女朋友,她名下有六台车,老泽可以相继把她这六台车都绑定了(绑定三台后解绑再绑定其余车辆),但是车主的数量只使用了一个,还剩下四个,这样解释各位老铁明白了么?,第三个就是小明的车可以同时绑定除小明以外最多三个人。
敲黑板!划重点!
绑定备案的驾驶人可以使用自助处理渠道处理违章记录,但是不绑定备案的驾驶人依然可以选择到交警支队的执法站进行现场处理,关于网上所传的“3月1日起未绑定的不能处理交通违法”的消息是不实的,希望各位老铁能够擦亮双眼,并把真实可靠的消息分享出去。
老泽哥最后总结一下,交管部门近日推出的新措施不仅方便了车主和驾驶人的日常使用,并对一些非法买卖计分的不法分子起到了遏制作用,可谓是一举两得。
不过各地交管局对于新措施的落地方案也不尽相同,比如成都市交管局就将时间从3月1日延长到了9月1日,而截至2月28日中午12点前北京市交管局并未出台相关延时政策,所以老泽哥建议各位老铁可以亲自致电当地车管所以寻求新措施落地方案细则。
不过在这里老泽哥要提醒一下各位老铁,由于办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对有历史绑定车辆的车主数量有限制,并不是对历史绑定车辆数量有限制,所以请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最后提前祝愿各位老铁安全出行,元宵节快乐!
本页标题:交管机动车备案不了(交通违法行为会通知车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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