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姜念月)今(20)日,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公布了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将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适龄儿童家长须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重庆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采取依法入学、就近免试原则。
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重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必须独立招生
此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公参民”学校规范整治后的招生入学,规范整治后转设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要科学合理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对规范后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的,必须独立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以参与其办学的公办学校或其分校的名义招生。
报名须提交这些材料
招生办法上,凡户籍在重庆市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市教委要求,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区县,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6月15日到19日网上报名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6月2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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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重庆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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