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
1. 宁夏吴忠:公积金贷款“一人贷、全家还”,买新房补贴50%契税
摘要:宁夏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吴忠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补充措施及政策解读。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凡购买吴忠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商品住房的(不含二手房、别墅、商铺、车位、储藏间、工业厂房等),并于2023年5月26日前缴清房款且签订网签合同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由吴忠市财政局按其所缴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实行先提后贷,“一人贷、全家还”。放开异地贷款宁夏区域限制,允许全国范围内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吴忠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人范围,本市缴存职工在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作为购房、还贷共同人,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摘要: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发布《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昌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行动方案的通知》,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领域。
其中,文件提出,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可能逾期达三个月以上;房屋渗漏、开裂、空鼓以及门窗、消防设施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未按照土地合同约定进度建设幼儿园、菜市场等配套公共设施。
摘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发布通知,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惠州市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其中,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按原政策执行,为不低于30%。对于非首套房置业情况,该政策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仍保持为30%。
摘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8月14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缴存职工家庭单笔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7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间隔6个月时间间隔要求。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摘要: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降低预售申请条件、鼓励收购滞销房、加大风险项目处置力度、统筹项目间资金使用、因地制宜进行验收等五条措施。
降低预售申请条件方面,《通知》提到,中心城市范围内,对分期申请预售的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从不少于2万平方米调整为不少于1万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有约定及尾期除外)。
同时,《通知》提到鼓励收购滞销房。对困难房地产企业的滞销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作为保障安置用房等。
摘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浦口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浦口区拟出房票安置新政。房票金额等于被征收住宅房屋征收协议中注明的征收补偿总额,回购安置的房票面值等于安置房处置协议注明的实得处置金额。
房票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使用则房票自动失效。此外,房票安置享受以下支持奖励:(一)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金额(含)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房票金额部分不予免征。若房票被赠与,按照规定无法享受契税减免。(二)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一定比例的购房奖励。
摘要:8月17日上午,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在会上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以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支持:
一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二是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三是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因素产生需求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给予调换。
摘要:8月17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南二手房“带押过户”这一全国首创的登记新模式。针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多部门分开办理时间长、买卖交易风险高、资金成本高的问题,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公证等机构历时近半年积极探索,在全国首次创新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对于存在抵押的房产要上市交易的,实现了不用先归还原来的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的贷款,提高交易质量,降低交易成本。
摘要: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细则显示,在宿州市购房自住房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公积金借款人可以先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宿州市提出优化土地出让方式,采取“竞地价与竞品质相结合”的拍卖方式进行出让;同时,延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时间,对于愿意采取分期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引导企业按要求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将分期次数、金额和期限等载入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出让金额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摘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明确在大理经开区购房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同时人才购房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具体而言,鼓励刚性需求购房方面,在经开区范围内购置新建住宅商品房(不含安置房)和二手房(存量房)住宅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后,一次性给予购房所缴契税金额100%的补贴。单套新建住宅商品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人才引进政策方面,对在经开区就业、创业并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和二手房(存量房)住宅的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补贴1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补贴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3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1万元。
摘要:浙江海宁市于8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宁市购买住房的享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同等的购房政策。新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在新的人才购房政策出台前,对符合《关于印发<海宁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第6类人才,在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原有购房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5万元的购房补贴标准。
在新的人才购房政策出台前,对海宁市企业引进或培育并经人才认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或具有经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在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宁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为名下首套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摘要:自2022年9月15日起,《海宁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将正式实施。在规范房票使用规则上,《实施细则》规范了房票的实名使用、限期使用、购房使用、拆分使用,明确房票由被征收人实名持有使用,不得进行转让、赠与、抵押等,使用有效期为6个月。
房票持有人自行与参与房票安置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商品房价格,在认购协议约定的商品房单价基础上,凭房票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承诺的团购优惠,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付款方式必须注明“房票”。
房票持有人即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的,房票自动失效,可以申请以货币形式的货币补偿权益(即只能按照区块征收补偿方案的货币补偿标准领取货币资金,不再享受20%的房票奖励,期间也不计算利息)。
摘要:黄冈麻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麻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下同)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降为不低于总房价的20%,二套及以上不低于30%。在麻城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50万元。
麻城市还将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麻城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一是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不同的购房面积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9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购房款1%补贴;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购房款1.5%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不予补贴;二是实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房补贴500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购房补贴1万元。三是实行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2022年以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合同、落户麻城),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6万元。四是实行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房一次性补贴1万元(落户麻城城区)。
此外,文件提出,试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在市区城市更新中,以货币化安置为基础推行房票制度。
摘要:自8月17日起,昆山、太仓放宽限购政策,外地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房不再需要提供三年内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或个税证明。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从8月17日开始,在苏州市无房的外地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昆山购买首套房不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太仓市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从8月17日下午开始,外地户籍居民在太仓购买首套房不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摘要: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修订的办法在第八条增加一项内容:“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摘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好年华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办法》根据人才层次,将保障对象分为5型:1型保障对象为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2型保障对象为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层次人才(D类);3型保障对象为福州市第二层次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4型保障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型保障对象为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F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照人才层次提供的不同标准的人才购房补贴。
其中,1型保障对象180万元;2型保障对象10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型保障对象2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
摘要: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措施》提出,优化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
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对在本地居住为主、迁出地居住为辅的引进人才,允许其在所在地购买首套住房。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范围由各县(市、区)确定],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房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
摘要:长沙市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实施购房财政补贴。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
适当放宽“商改住”或降低商住配比。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到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19. 广州:拟增加产业园区配建宿舍型保障房面积,三成建筑用地面积或可配建保障房
摘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市产业园区内新批、已批(含土地已出让的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的工业项目用地,鼓励在其配套用地内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园区内进行土地资源整合,集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从而进一步增加全市保障房供给,打造职住平衡的产业园区。
去年9月,广州市将工业用地中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占比由7%提升至15%,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保障房建设申报流程,并将园区内保障房建筑面积(计容)占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比例上限提高至30%。
摘要: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限购区域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显示,此次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一是将“在本市五城区有一套商品住房,但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规定的50%调整为40%。二是将“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人口购买五城区首套商品住房,且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规定的40%下调为30%。
摘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商品住房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房,下同)可按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分套(间)申请。
地下可售仓储、车位等可单独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按预售许可范围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对已纳入监管范围的预售资金不重复监管。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承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申请预售许可应按照承诺价格填报“一房一价”;未承诺价格的,同一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楼栋,后期申报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前期同品质产品申报预售价格。
预售许可确需延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每次不超过6个月,截止日期为不动产首次登记日期。
摘要: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操作指南》显示,此举是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通过盘活居民存量住房方式增加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
按照《操作指南》,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将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按照规定,居民家庭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均只能获得一次性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居民将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二、金融
1、四川:确认“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试点期3年
摘要:8月1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确认“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的通知。据通知,确定攀枝花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市温江区、新津区、崇州市、彭州市,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凉山州西昌市等市(区)入围“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区,试点期三年。
三、土地
摘要:8月16日,淅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杭州市区第三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的公告》,第三批集中供地共推出19宗地块,出让面积1568亩,起始总价409.6亿元,并将于9月15日集中出让。本批次挂牌出让宗地设定土地中止价、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2%),当土地竞价未达到中止价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中止价时,网上竞价中止,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摘要:8月17日,河南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这也是北京市2022年第二轮集中供地,本次共计出让17宗地块,总起价约为126.5亿元。
此次挂牌的地块中,有16宗地需要使用A类复垦券。所谓的宅基地复垦券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贫困老区等县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可拆旧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农村宅基地及相应的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复垦券称为宅基地A类复垦券(简称A券)。
摘要:8月18日,北京2022年第三批次集中供地的18宗地块正式挂牌,总土地面积约7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8万平方米,总起始价471.7亿元;其中15宗为预申请地块“转正”,将于9月下旬集中成交。
第三批次中超过60%的项目位于“三城一区”范围内或产业园区周边,超过70%的项目位于轨道交通沿线,涉及丰台、大兴、房山、经济开发区、昌平、通州等区。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批集中供地进一步扩大竞现房销售面积方式,超过70%的项目设置了竞现房销售面积环节,比如海淀永丰、丰台槐新、顺义府前街等项目。
四、其他
1、北京:首推购房资格绿码,网上半小时内即可获知购房资格核验结果
摘要:8月17日,《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戴颖介绍,北京建立基于区块链的不动产登记系统,15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月均线上办理3万余笔。在全国率先推出“购房资格绿码”网上服务,拟购房人网上登录、半小时内即可获知购房资格核验结果,累计审核近10万笔。
摘要:8月16日,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南陵县住建局下“三强”重拳,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文章提出,梳理排查南陵县城区问题楼盘,科学研判产生问题的原因,按照“一楼一策”原则,制定问题项目处置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同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已出现问题的房地产项目,按照“一个项目由一个领导负责包案到底”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摘要:8月17日下午,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再次主持召开化解房地产问题专题调度会,详细听取并研究停工烂尾类、逾期交房类和有潜在风险类等三大类问题中的每一个具体项目。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保交楼、稳民生”,依法合规“治乱象、防风险”。其中,对查实存在有明显质量问题、违规销售、抽挪资金、虚假宣传、超容减绿、故意“躺平”等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查实没有主观故意问题但存在暂时困难的,要全力助企纾困。
本页标题:买房政府补贴契税(2022年契税补贴申请条件三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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