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答: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科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价格×税率.
以票抵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计算抵税:
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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