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未到暂估应付款会计分录
一、暂估应付款是因为有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暂估入账.
二、分录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正确的,那就是暂估的库存商品金额与收到的发票上的库存商品金额一致.否则,应按以下方法做账务处理:
库存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企业暂估入账户的相关处理办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该方法应用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缺点是账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账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大部分会计人员认为:暂估入账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账户,若暂估入账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
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账款客户名下,这样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的问题.最好是应付账款明细账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账.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暂估人材料直接查询.
发票未到暂估应付款会计分录如何处理?综合以上所述,其实在上文中小编老师针对企业暂估入库的处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详细小伙伴们看完后对此都有一定的理解;其次就是暂估入库的处理等收到发票后,需要按照发票的实际金额进行入账处理的,更多关于暂估入账的处理资料都在本网站上,欢迎你们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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