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
其实补贴最好随同每月的工资在固定时间一起发放,并且公司要制定发放制度留存备案,这种情况下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中核算,并允许税前扣除.
若是单独发放职工的补贴,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作为限额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若是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计提职工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
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企业销售部门人员.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职工福利费不计提,可以按实列支,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支付职工福利费应该纳入工资薪金总额核算.
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福利费也可以税前扣除,不过有规定的数额,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看是计入工资里还是福利费里面,总体来说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这科目核算的.以上就是大通嘉汇知乎对于交通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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