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要做会计分录吗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调表不调账,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用调整账目.
如果是以前年度的,分录:
1、借:利润分配 3662.5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662.56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662.56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3662.56
3、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3662.56
贷:银行存款?3662.56
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
纳税调整后管理费用调增账务处理
1、所得税汇缴清算调整的各明细科目(如:业务招待费、累计折旧)是不需要去调明细科目的,因为只是财务制度与税法不符造成的.是根据税法调增,所以不需要调明细科目
2、所得税费用调增,如果上年度没有计提到,那是要调整未分配利润的,各分录如下:
A、先计提(按计提与实际缴纳的差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金-企业所得税
B、银行扣款:
借:应缴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分录也是咱们书上计的调整期初的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如果有盈余公积,你还需要调整盈余公积
招待费纳税调整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缴纳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只能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0.5%中较低的金额在企业说得税前扣除.因此一般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纳税所得额.
例如:当年发生的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00万*0.5%=5万,20万*60%=12万.12万〉5万;由于会计利润总额中,按20万元确认的业务招待费.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5=15万元.
在14版A类纳税调整明细表15栏填列即可.
纳税调整要做会计分录吗?小编认为是需要的,上文给大家分析了调表不调账的会计分录,主要有三个不同的部分分录处理,同时还讲到了纳税调整后管理费用调增、招待费纳税调整会计分录两个相关内容,本文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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